(一)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经苍南县地名委员会审核批准取名的《东瓯御景园》(推广名为御景公馆)商品房项目,位于龙港瓯南大桥以北、江湾路以西、新渡街以南的 “龙港镇新渡街1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二)公司于 2007年2月15日通过拍卖取得该出让地块,于2010年11月19日办理了土地证,土地证号:苍国用(2010)第02-4012号;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住宅50年,商业40年。本项目占地面积15778.6㎡,总建筑面积共约48000㎡。住宅总建筑面积42531.95㎡,商业面积 4494.36㎡。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给中国银行瓯海支行,抵押金额为 30011万元,抵押期限为:2011年9月28日至2012年9月27日,现中国银行瓯海支行已书面同意该项目销售。 (三)项目住宅总套数238套,商业总套数6套,机动车车位237个。该小区将于2014年6月30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