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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站> 温州教育> 温州大学>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信息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所在地:温州 院校代码:13002 类型:综合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2020-02-2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进提前招生改革试点,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括  第二条 高校全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 0055(浙江代码)  13002(国家代码)  第三条 办学类型:民办(国有)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颁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六条 办学地址:金海校区(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邮政编码:32500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我院2018年面向浙江省高中毕业生提前招生500名(其中普高招生考生350名,单独考试招生考生150名),具体招生计划如下:专 业招生计划(名)学制(年)考生类别会计25三普高招生考生35三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财会类工商企业管理40三普高招生考生15三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商业类酒店管理30三普高招生考生10三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旅游服务类老年服务与管理35三普高招生考生20三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医学护理类电气自动化技术40三普高招生考生15三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电子电工类10三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机械类计算机信息管理35三普高招生考生20三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计算机类物流管理20三普高招生考生包装策划与设计25三普高招生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30三普高招生考生商务英语20三普高招生考生电子商务30三普高招生考生15三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商业类10三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计算机类物业管理20三普高招生考生  第四章 报名程序  第八条 报名条件:凡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或统考的相关职业技能成绩,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普高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毕业生均可报考我院。  第九条 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第十条 报考流程和时限: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登录我院提前招生网(http://tqzswdf.eduw.cn/),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4月14日。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填写并用A4纸打印《2018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2018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必须由考生所在学校相关负责人员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表格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  (二)材料递交:截止日期:4月15日,以邮戳为准,仅接收中国邮政EMS快递。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报名表:《2018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  2.承诺书: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必须本人签名;  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4.《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 》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复印件一份(A4纸)。  备注: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费及有关材料一概不退。  (三)资格审查: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申报条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四)现场资格确认:  考生本人于2018年4月21日(周六)8:00-16:30到我院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地址: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海校区):学术报告厅。  考生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身份证原件、《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 》原件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原件、素质特长(获奖证书等)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初审核对工作。  备注:所有报名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或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所交材料及报名考试费恕不退还。  第十一条 报名缴费:  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费110元/人,3月16日-4月14日21:00期间通过我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缴费系统缴纳,过期不予受理缴费事宜。  第五章 测试与考评  第十二条 测试最终成绩组成  1. 普高招生考生  最终成绩由二部分组成,即最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操作技能测试/面试+素质特长)。  2.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最终成绩由二部分组成,即最终成绩= 中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课(笔试)+素质特长)。  3.测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类别公 式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5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中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5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  第十三条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折算(100分)  类别:普高招生考生  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10门课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8门学考成绩作为测算目标,具体算法按下表将每门课程的会考等级转换为相应的分值,再计算8门课程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综合成绩(以省考试院认定的学考成绩为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的等级按照如下表转换为分值:学考等级A(优秀)B(良好)C(中等)D(合格)E(不及格)分值10085706020  浙江省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中相关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考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成绩信息为准,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学考成绩,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我院予以认可,并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成绩统计。未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考生须出具外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由于各省间成绩分值不同,根据其成绩,无补考、不及格等级的,一律按C(中等)处理,即按70分折算;补考通过成绩按D(及格)等级处理,按60分折算;补考不及格按E处理,按20分折算。往届生的“技术”科目成绩以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两门科目等第赋分的平均值来计算。  凡是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学考成绩,请一律在现场确认当天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中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100分)  类别: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中职职业技能考试取得的成绩,满分为300分,折合成100分计算)。  第十五条 综合素质测试(100分)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试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具体事项如下:  1.普高招生考生  (1)测试时间:2018年4月22日  (2)测试地点: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海校区)  (3)测试形式:操作技能测试/面试+素质特长  学院按照招生专业成立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考评组由5-7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组成,考评人员在学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考评组根据测试方案对考生进行测试,并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测试办法:详见各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5)测试评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操作技能测试或面试成绩占80分,素质特长占20分。操作技能测试形式的素质测试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1)测试时间:2018年4月22日  (2)测试地点: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海校区)  (3)测试形式:中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课(笔试)+素质特长)。  (4)测试科目:语文、数学  (5)测试内容:2018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6)考试评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文化课测试成绩占80分,素质特长占20分。文化课测试分值:语文、数学两门卷面分数均为100分,折算后文化课测试成绩为80分。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文化课综合成绩折算公式如下表:专业公 式会计、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商务(数学×50% + 语文×50% )×80%酒店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数学×40% + 语文×60%)×80%  3.素质特长计分办法:项目等级分值备注三好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10分限省教育厅颁发地(市)级5分限市教育局颁发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20分限省教育厅组织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国家等级运动员二级及以上20分中学生体育运动会国家级前8名20分限体育局、教育局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省级前6名15分地(市)级前3名5分地(市)级中等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10分限地(市)级教育局组织二等奖5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20分限省教育厅、文化厅等政府部分组织二等奖10分资格证书5分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证书与报考专业相关;2.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中级以上证书获得PETS考试合格证者三级及以上10分二级5分全国社会艺术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美术八级及以上5分/项书法、绘画、设计、雕塑、工艺美术、民间工艺、综合艺术、摄影摄像比赛一等奖20分限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等政府部门组织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考生凡在高中阶段符合素质特长计分办法所列条件,可计算为素质特长项,素质特长分最高分为20分。不同素质特长分可累计,同一素质特长分取最高项。  注:凡是符合素质特长分条件的考生,其佐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请一律在现场确认(2018年4月21日)当天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与查询  综合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在学院提前招生网上,考生根据提示进行查询。  第六章 录 取  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院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条 录取方式:采用双向互动选择。  1.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  我院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在2018年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  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  2.确定拟录取与备录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5确定(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5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  考生综合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综合测评成绩,高中学考(会考)成绩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确定录取情况;以上两项成绩均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则按高中学考(会考)单科顺序和等第高低确定录取情况,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操作成绩、理论成绩、语文、数学高低确定录取情况。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院(专业)录取情况。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院(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我院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院(专业),具体时间按考试院公布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院(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轮录取资格。  4.办理录取手续  我院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我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一条 如参加某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时,则按实际参加该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人数的90%录取(录取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  第二十二条 凡已被我院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三条 提前招生选拔录取是深化高等学院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学院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提前招生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实施提前招生工作,保证整个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做到“标准刚性、程序规范、办法公开、过程监控、结果公示”。  第二十四条 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十五条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提前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提前招生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六条 考生所在中学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进行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推荐中学,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推荐资格,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媒体通报。  第二十七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有同等待遇,在本院修满学习期限,成绩合格,发给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文凭。  第二十九条 高职提前招生录取专业考生学费以浙江省物价局最后核定为准。  第三十条 优惠政策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优惠政策:我院对2018年录取该专业的每位学生予以一次性奖励5000元。  第三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接待及解答高职提前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通讯地点: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行政楼202)  学院网址:http://www.zjdfc.com  提前招生网址: http://tqzswdf.eduw.cn/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行政楼202)  2.网络咨询:http://tqzswdf.eduw.cn/  3.咨询电话0577-86533901、86533927、86556791、86533905、86556713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详情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14
一、高校全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校代码:0055(浙江代码);13002(国家代码)二、校    址:金海校区三、办学地点: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金海三道433号四、邮政编码:325011五、办学类型:民办(国有)六、办学层次:高职七、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含单独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标准,择优录取。1.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公布选考科目范围(部分专业不限选考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有一门在学校选考范围之内即可报考该专业。2.学院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3.浙江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4.其他省份考生录取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5.其他(1)专业加试要求:无。(2)外语语种要求:无(教学以英语为主)。(3)录取新生男女比例:不限。(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八、招生范围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九、学费和住宿费(一)学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2019年学院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会计、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12000元/学年;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商务、酒店管理、物流管理专业11000元/学年;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10000元/学年,给予一次性专业扶持奖学金5000元/生(完成三年学业);民政管理专业10000元/学年,给予一次性专业扶持奖学金3000元/生(完成三年学业);空中乘务专业11500元/生(根据学生自愿原则,特殊岗位培训及就业安置校企合作费另由企业收取);其他各专业10000元/学年。对招收录取来自外省的考生在校三年期间,每生每学年给予经济补助4000元。(二)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5人间每生每学年135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十、毕业标准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及教学环节,学分到达专业要求并符合毕业其他条件者, 由本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浙江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十一、   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77-86533927,86533901,86556791,865339052.传    真:0577-865339273.联系地址: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金海三道433号4.E-mail 地址:zjdfxy@163.com5.院校网址:www.zjdfc.com6.学院招生联系人:黄成良7.学院负责人:胡新根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二○一九年五月十四日 详情
2020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0-05-29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 高校全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校代码:0055(浙江代码);13002(国家代码)二、 校    址:金海校区三、 办学地点: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金海三道433号四、 邮政编码:325011五、 办学类型:民办(国有)六、 办学层次:高职七、 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含单独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标准,择优录取。1.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公布选考科目范围(部分专业不限选考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有一门在学校选考范围之内即可报考该专业。2.学院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3.浙江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4.其他省份考生录取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5.其他(1)专业加试要求:无。(2)外语语种要求:无(教学以英语为主)。(3)录取新生男女比例:不限。(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八、 招生范围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九、 学费和住宿费(一)学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2020年学院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为:空中乘务专业收费标准14000元/学年(根据学生自愿原则,特殊岗位培训及就业安置校企合作费另由企业收取);护理专业收费标准13500元/学年;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会计(省级特色专业)、电子商务、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专业收费标准13000元/学年;物业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等专业收费标准11000元/学年;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收费标准10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12000元/学年。对招收录取来自外省的考生在校三年期间,每生每学年给予经济补助4000元。(二)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2000元;5人间每生每学年17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十、 毕业标准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及教学环节,学分到达专业要求并符合毕业其他条件者, 由本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浙江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十一、    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77-86533927,86533901,86556791,865339052.传    真:0577-865339273.联系地址: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金海三道433号4.E-mail 地址:zjdfxy@163.com5.院校网址:www.zjdfc.com6.学院招生联系人:黄成良7.学院负责人:胡新根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二○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详情
2017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7-05-10
一、   高校全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校代码: 0055(浙江代码)    13002(国家代码)二、   校    址:金海校区  三、   办学地点: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四、   邮政编码:32500五、   办学类型:民办(国有) 六、   办学层次:高职七、   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高考(含单独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1、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公布选考科目范围(部分专业不限选考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一门在学校选考范围之内即可报考该专业。    2、我院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3、浙江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4、其他省份录取。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5、(一)专业加试要求:无。  (二)外语语种要求:无(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三)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八、       2017年面向浙江、安徽、甘肃、重庆、湖南、江西等六省计划招生,具体计划数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九、       学费和住宿费:   (一)学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规定:2017年我院专科(高职)各专业学费为会计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12000元/学年;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专业、酒店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收费标准11000元/学年,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我院对录取该专业的每位学生在校三年期间每学年给5000元奖励(即学费实际收取每学年5000元)。民政管理专业:我院对录取该专业的每位学生在校三年期间每学年给3000元奖励(即学费实际收取每学年7000元)。其他专业为:10000元/学年。对招收录取来自甘肃、安徽、湖南、江西、重庆等五省的考生在校三年期间,每学年给予经济补助4000元。   (二)住宿费:    4人间每生每学年住宿费1500元,5人间每生每学年住宿费135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住宿费1200元。十、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到达专业要求并符合毕业条件者, 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浙江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十一、           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0577-86533927       0577-86533901                     0577-86556791   (二)传    真:   0577-86533927(三)联 系 地 址: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四)E-mail 地址:zjdfxy@163.com(五)院校网址:www.zjdfc.com(六) 学院招生联系人:黄成良       学院负责人:胡新根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 详情
2018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8-06-19
2018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  高校全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校代码: 0055(浙江代码)     13002(国家代码)二、  校     址:金海校区三、  办学地点: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四、  邮政编码:325000五、  办学类型:民办(国有)六、  办学层次:高职七、  录取规则:(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高考(含单独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1、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公布选考科目范围(部分专业不限选考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一门在学校选考范围之内即可报考该专业。2、我院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3、浙江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4、其他省份录取。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5、其他(1)专业加试要求:无。(2)外语语种要求:无(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3)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八、   2018年面向浙江、安徽、甘肃、湖南、江西等五省计划招生,具体计划数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九、   学费和住宿费:(一)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规定:2018年我院专科(高职)各专业学费为会计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12000元/学年;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专业、酒店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收费标准11000元/学年,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我院对2018年录取该专业的每位学生予以一次性奖励5000元(完成三年学业)。民政管理专业:我院对2018年录取该专业的每位学生予以一次性奖励3000元(完成三年学业)。其他专业为:10000元/学年。对招收录取来自甘肃、安徽、湖南、江西、等四省的考生在校三年期间,每学年给予经济补助4000元。(二)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住宿费1500元,5人间每生每学年住宿费135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住宿费1200元。十、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到达专业要求并符合毕业条件者, 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十一、    咨询联系方式:(一)联系电话:0577-86533927,86533901,86556791,86533905(二)传    真:0577-86533927(三)联系地址: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四)E-mail 地址:zjdfxy@163.com(五)院校网址:www.zjdfc.com(六)学院招生联系人:黄成良学院负责人:胡新根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二○一八年五月九日  详情
2010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0-04-28
2010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一、高校全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 0055(浙江代码) 13002(国家代码)二、校 址: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含校区名称)?三、办学地点: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邮政编码: 325011?五、办学类型: 民办(国有)?六、办学层次: 高职?七、录取规则:(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高考(含单招单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1、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2、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3、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4、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5、专业分数级差及专业加试要求:无。(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三)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八、2010年招收普通高中生、三类生的计划数(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为准)。九、学费和住宿费:(一)学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工科类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包装技术与设计专业、印刷技术专业)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9000元/学年。(二)住宿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审批标准(备案)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普通高校招生》手册。十、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 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浙江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十一、咨询联系方式:(一)联系电话: 0577-86533927 0577-86533901 0577-86533925 0577-86556791(二)传 真: 0577-86533927 (三)联 系 地 址: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E-mail 地址:zsb@mail.zjdfc.com(五)院校网址:www.zjdfc.com?(六) 学院招生联系人:金荣月学院招生负责人:林秉祎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 ???详情
2012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在皖招生章程2012-05-09
一、高校全称: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 0055(浙江代码) 13002(国家代码)二、校 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含校区名称) 三、办学地点: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邮政编码: 325011 五、办学类型: 民办(国有) 六、办学层次: 高职 七、录取规则:(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高考(含单招单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1、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2、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3、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4、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5、专业分数级差及专业加试要求:无。(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三)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四)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八、2012年面向安徽省计划招收普高生10人,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为准。九、学费和住宿费:(一)学费:2012年对招收录取来自安徽省的考生在校三年期间,每学年给予经济补助4000元(即学费为每学年6000元)。(二)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住宿费135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住宿费1200元。十、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 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浙江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十一、咨询联系方式:(一)联系电话: 0577-86533927 0577-86533901 0577-86556791(二)传 真: 0577-86533927 (三)联 系 地 址: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四)E-mail 地址:zsb@mail.zjdfc.com(五)院校网址:www.zjdfc.com(六) 学院招生联系人:金荣月 学院招生负责人:刘杰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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