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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肯恩大学

英文名:Wenzhou-Kean University 简称:“WKU”,“温州肯恩大学(筹)” 所在地:温州 院校代码:16405 类型:综合类

中外合作大学联盟
  • 温州肯恩大学招生简章

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6-04
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温州肯恩大学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美合作大学。2014年7月温州肯恩大学合作办学项目被列为第五轮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成果。2018年6月,教育部、浙江省第一次部省会商会议明确“将温州肯恩大学列入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重点建设对象,支持建设国际化、高水平大学”。学校致力于培养具备创新和独立思考能力、通晓国际规则和事务、具有全球视野和竞争力的国际化人才。学校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实行非营利性办学,中美双方均不从中获取利润。   第六条  学校全称和国标代码:温州肯恩大学 16405。第七条   浙江省招生代码:0168。第八条  办学层次和办学性质: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第九条  颁发证书:1)温州肯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中国教育部监制);2)温州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国教育部监制);3)美国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经中国教育部验证与美国肯恩大学本部文凭完全相同)。第三章  教学组织第十条  学校教学体系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美国中州高教委标准实施,实施全英文、小班化教学,90%课程从美国肯恩大学引进,采用国际原版教材,10%为国情文化教育。90%以上教师由美国肯恩大学选派和全球招聘,软硬件设施高标准配备。第十一条  入校新生同时在温州肯恩大学和美国肯恩大学注册学籍。本科在读期间,学生可自主申请美国肯恩大学交换生项目,申请成功后可自费前往美国肯恩大学交换学习1至5个学期(具体详见《温州肯恩大学学生赴美国肯恩大学交换学习项目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国际商务专业含一门要求在境外完成的实践课程,通常安排在大三末的夏季学期,时长1个月,学费1500美金左右,不包含签证费、交通食宿及保险等费用,不同食宿标准可参考美国肯恩大学官网。第十三条  为帮助新生更快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学校将于2019年8月19日至8月30日开展新生英语强化项目(PIEP),要求所有新生参加,该项目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第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招生日常工作。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纪检监察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7-55870046。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八条 学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学校在浙江省范围内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学校实施全英文教学,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考生英语单科成绩(满分150分)须达到110分及以上,上海、浙江省“三位一体”考生不受此英语单科成绩要求限制;江苏省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满分120分)须达到80分及以上;美术类专业英语单科要求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须达到95分及以上。第二十一条 为充分考虑和尊重学生的兴趣和志向,学生入校后第一学期内可在学校当年招生的专业中(除美术类专业)自主选择,二次确定修读专业。其中,建筑学专业将有条件地接受少量其它专业学生转入(须在英语浸润营项目期间即2019年8月19日至8月30日提出申请),但不影响建筑学专业学生在第一学期内自主选择转入其它专业。美术类专业学生不得与其它专业互转,且美术类专业之间也不可以互转。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当地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1确定调档比例。对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第二十三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择历史作为选测科目之一的考生为文科类考生,选择物理作为选测科目之一的考生为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二不限;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不分具体科目;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第二十四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五条  新生录取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第二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及奖学金第二十七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学费每学年人民币65000元/人,美术类专业每学年人民币68000元/人,学生重修课程或选修课程超出每学期规定学分范围将产生额外费用,教材、住宿及其它费用另行收取。第二十九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详见《温州肯恩大学2019年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此外,为激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学习、科研与社会活动,学校还设立了各类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评定标准及奖金额度详见学校官网的奖学金政策细则。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学校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联系人:谷老师、吴老师电话:0577-55870111 传真:0577-55870099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325060学校网址:www.wku.edu.cn邮箱:admissions@wku.edu.cnQQ招生咨询群:231407342微信公众平台: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  详情
温州肯恩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5-2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温州肯恩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室、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温州肯恩大学是中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美合作大学。学校教学体系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美国中州高教委标准实施,实行全英文教学。专业课程从美国肯恩大学引进,采用国际原版教材;专业教师均全球招聘。学校致力于培养具备创新和独立思考能力、通晓国际规则和事务、具有全球视野和竞争力的国际化人才。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实行非营利性办学,中美双方均不从中获取利润。第六条  学校全称和国标代码:温州肯恩大学  16405。第七条  浙江省代码:0168。第八条  办学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第九条  颁发证书:1)温州肯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中国教育部监制);2)温州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国教育部监制);3)美国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经中国教育部验证与美国肯恩大学本部文凭完全相同)。第十条  入校新生同时在温州肯恩大学和美国肯恩大学注册学籍。本科在读期间,学生可自主申请美国肯恩大学交换生项目,申请成功后可自费前往美国肯恩大学交换学习1至5个学期(具体详见《温州肯恩大学学生赴美国肯恩大学交换学习项目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国际商务专业要求学生大三下学期及夏季学期前往美国肯恩大学交换(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换项目无法进行,则以学校通知为准)。第十二条  为帮助新生更快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学校将开展新生英语强化项目(PIEP),要求所有新生参加,该项目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具体时间详见录取通知书)。第十三条  为了更有针对性地为学生提供英语语言课程(ESL系列课程),学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开展英语水平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在开学后对学生进行分层次的英语语言课程教学。该测试要求所有新生参加。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六条  学校纪检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八条  学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20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学校实施全英文教学,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须为英语。普通类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满分150分)须达到110分及以上,美术类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满分150分)须达到95分及以上。上海、浙江省“三位一体”考生不受此英语单科成绩要求限制。江苏省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满分120分)须达到80分及以上。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当地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1确定调档比例。对进档的普通类专业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专业间不设级差分,以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山东省、上海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第二十三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择历史作为选测科目之一的考生为文科类考生,选择物理作为选测科目之一的考生为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二不限;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不分具体科目;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第二十四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五条  新生录取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第二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转专业政策及入学复查第二十七条  为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与志向,在新生报到后的第一学期内,学校提供自主选择、二次确定修读专业的机会。具体详询教务部及各专业所在学院。第二十八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六章  收费及奖学金第二十九条  普通类专业学费每学年人民币65000元/人,美术类专业每学年人民币68000元/人,学生重修课程或选修课程超出每学期规定学分范围将产生额外费用。教材、住宿及其它费用另行收取。第三十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详见《温州肯恩大学2020年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条例》。此外,为激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学习、科研与社会活动,学校还设立了各类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评定标准及奖金额度详见学校官网的奖学金政策细则。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联系人:谷老师、吴老师电话:0577-55870111(转1)  传真:0577-55870099学校纪检室申诉举报电话:0577-55870046。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325060学校网址:www.wku.edu.cn邮箱:admissions@wku.edu.cnQQ招生咨询群:231407342微信公众平台: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 详情
温州肯恩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2017-05-1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温州肯恩大学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政府举办的中美合作大学。学校致力于“为不同的学生找到不同的发展方向”,引进借鉴美国优质大学的办学资源、理念和模式,紧密结合中国国情与区域经济文化的发展需求,建设一所以学生为本、创新包容、多元发展、特色鲜明的世界级教育水平的国际化大学。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融合中美国际教育教学方法,培养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和事务,具备创新、创造和开拓能力的国际化人才。在价值取向上,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实行非营利性办学,中美双方均不从中获取利润。第二条  高校名称:温州肯恩大学。            国标代码:16405。            浙江省招生代码:0168。            高校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颁发证书:            1)温州肯恩大学毕业证书;            2)温州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3)美国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三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五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温州肯恩大学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教学组织第六条  学校引入美国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和事务,具备创新、创造和开拓能力的国际化人才。学校实行美式教育,其中90%以上的课程从美国肯恩大学引进,采用美国原版教材,共享美国肯恩大学教学资源,按美国大学的方式组织教学。90%以上的教师由美国肯恩大学选派或全球招聘,实施小班制全英文教学。教育质量接受美国中州高等教育委员会和中国相关机构认证评估。第七条  学生在温州肯恩大学和美国肯恩大学同时注册学籍,原则上四年教学都在温州肯恩大学进行,期间学校组织与美国肯恩大学交换学习项目,学生申请成功后可自费赴美肯在约定时间内交换学习。第八条  为帮助新生更快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学校将在八月份开展新生英语集中强化项目,所有新生必须参加。具体项目时间详见校官网通知,项目不收取额外费用。第九条  学校为确保教学有序开展,在校期间将对学生进行语言水平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针对性开展语言课程。如学生入学时评估结果良好,可申请免除部分基础语言课程。如学生在语言课程中表现不佳无法通过,将有可能造成后续课程无法顺利修读及影响学业时长。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温州肯恩大学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温州肯恩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纪检监察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本科第一批次招生,面向浙江省本科普通批次招生,具体招生省份及计划可于高考前后登录我校官网查询,最终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四条  学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7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学校在浙江省范围内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学校实施全英文教学,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要求学生对英语有浓厚兴趣。普通文理类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10分及以上,浙江省“三位一体”考生不受此英语单科成绩要求限制。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英语单科要求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7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为充分考虑和尊重学生的兴趣和志向, 除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建筑学专业外的其他专业新生入校后第一学期内有一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除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建筑学专业外的其他专业中选择。视觉传达设计、建筑学专业学生不得与任何其他专业互转。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第二十条  新生录取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第二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及奖学金第二十三条  学校收费为:普通文理类专业学费每学年45000元人民币/人,视觉传达与设计专业每学年48000元人民币/人,学生重修课程、修读暑期选修课程将有可能产生额外费用。教材、住宿及其它学杂费用另行收取。第二十四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我校面向2017年新生提供新生奖学金,具体金额标准详见《温州肯恩大学2017年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此外,为激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学习、科研与社会活动,学校还设立了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评定标准及奖金额度见学校官方网站的奖学金政策细则。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薛老师、谷老师、吴老师电话:0577-55870111  传真:0577-55870099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325060网址:http://www.wku.edu.cn/zh-hans/admissions/邮箱:admissions@wku.edu.cnQQ招生咨询群:231407342微信公众平台:温肯招办在线 详情
温州肯恩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8-05-10
温州肯恩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温州肯恩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温州肯恩大学是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美合作大学。学校紧紧围绕“为不同的学生找到不同的发展方向”的办学理念,和创办世界级教育水平大学的办学目标,开启特色鲜明的国际化办学之路。致力于把美国先进的教学理念及模式和优质的教育资源引入中国,提供世界级的教育。通过融合中美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创造力的国际化人才。在价值取向上,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实行非营利性办学,中美双方均不从中获取利润。第六条   学校全称和国标代码:温州肯恩大学  16405。第七条   浙江省招生代码:0168。第八条   办学层次和办学性质:本科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第九条   颁发证书:1)温州肯恩大学毕业证书;2)温州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3)美国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三章  教学组织第十条   学校办学思路是既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90%以上课程从美国肯恩大学引进,采用美国及国际原版教材,90%以上教师由美国肯恩大学选派和全球招聘;又努力扎根中国大地办学,融入中国国情与文化教育,实施小班化、全英文教学,教育质量接受美国中州高等教育委员会和中国相关机构认证评估。第十一条   学生在温州肯恩大学和美国肯恩大学同时注册学籍,在温州肯恩大学接受教学。期间学校组织与美国肯恩大学交换学习项目,学生申请成功后可自费赴美国肯恩大学交换学习。第十二条   为帮助新生更快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学校将在八月份开展新生英语强化项目(PIEP),要求所有新生参加。具体项目时间详见学校官网通知,项目不收取额外费用。为确保教学有序开展,学校将对学生进行英语语言水平评估。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第十四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招生日常工作。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纪检监察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市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本科一、二批合并省市列入本科批次招生),面向浙江省本科普通批次招生,具体招生省市及计划可于高考前后登录我校官网查询,最终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七条   学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8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学校在浙江省范围内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学校实施全英文教学,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要求学生对英语有浓厚兴趣。考生英语单科成绩(满分150分)须达到110分及以上,浙江省“三位一体”考生不受此英语单科成绩要求限制。江苏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满分120分)须达到80分及以上。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英语单科要求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8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为充分考虑和尊重学生的兴趣和志向,新生入校后第一学期内可自主选择专业,按专业类招收的学生也须在此期间确认修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建筑学专业学生不得与其他专业互转。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当地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1确定调档比例。对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第二十二条   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择历史作为选测科目之一的考生为文科类考生,选择物理作为选测科目之一的考生为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二不限;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不分具体科目;必测科目均须达到C及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第二十四条   新生录取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第二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六章  收费及奖学金第二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学费每学年65000元人民币/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学年68000元人民币/人;学生重修课程或选修课程超出每学期规定学分范围将产生额外费用;教材、住宿及其它费用另行收取。第二十八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详见《温州肯恩大学2018年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此外,为激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学习、科研与社会活动,学校还设立了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评定标准及奖金额度详见学校官网的奖学金政策细则。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学校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谷老师、吴老师电话:0577-55870111 传真:0577-55870099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325060网址:www.wku.edu.cn邮箱:admissions@wku.edu.cnQQ招生咨询群:231407342微信公众平台:温肯招办在线 详情
温州肯恩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2014-06-19
温州肯恩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温州肯恩大学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政府举办的中美合作大学。学校致力于“为不同的学生找到不同的发展方向”,引进借鉴美国优质大学的办学资源、理念和模式,紧密结合中国国情与区域经济文化的发展需求,建设一所以学生为本、创新包容、多元发展、特色鲜明的世界级教育水平的国际化大学。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融合中美国际教育教学方法,培养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和事务,具备创新、创造和开拓能力的国际化人才。在发展路径上,从教学型大学起步,以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研究为突破口,向教学与科研并重发展,逐步发展成为具有世界级教育水平的研究教学型大学。在价值取向上,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实行非营利性办学,中美双方均不从中获取利润。第二条高校名称:温州肯恩大学。 国标代码:16405。 浙江省招生代码:0168。高校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颁发证书:1)温州肯恩大学毕业证书;2)温州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3)美国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三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五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温州肯恩大学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教学组织第六条 学校引入美国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和事务,具备创新、创造和开拓能力的国际化人才。学校实行美式教育,其中90%以上的课程从美国肯恩大学引进,采用美国原版教材,共享美国肯恩大学教学资源,按美国大学的方式组织教学。90%以上的教师由美国肯恩大学选派或全球招聘,实施小班制全英文教学。教育质量接受美国中州高等教育委员会和中国相关行政机构认证评估。第七条学生在温州肯恩大学和美国肯恩大学同时注册学籍,原则上四年教学都在温州肯恩大学进行,期间学校组织与美国肯恩大学交换学习项目,学生可自愿报名并自行承担产生的费用。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温州肯恩大学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第九条招生办公室作为温州肯恩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第十条学校设立纪检监察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学校2014年面向浙江、山东、河南、安徽、湖北、河北六个省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二条学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4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学校在浙江省范围内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我校2014年开设六个本科专业,分别为经济学(包括国际金融方向、国际会计方向)、英语(国际英语教学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方向)、视觉传达设计,计划招收500名学生。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在第一批次招生,实施全英文教学,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要求学生对英语有浓厚兴趣。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英语单科分数要求达到85分,其它专业不设英语单科分数线。第十六条 为充分考虑和尊重学生的兴趣和志向,文理类专业新生入校后第一学年内有两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可在我校2014年开设的任一文理类专业中选择。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文理类专业不得互转。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不设专业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第十九条 如出现某一省市生源良好而另一省市生源不足的情况时,温州肯恩大学将对分省计划做出调整,将某些省市的剩余名额调配至另一些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第二十条 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二十一条 新生录取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第二十二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及奖学金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为:文理类专业学费每学年45000元人民币/人,视觉传达与设计专业每学年48000元人民币/人。2014级新生第一学年安排在温州大学学生公寓住宿,按温州大学规定收取住宿费。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我校面向全国范围提供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一等奖45000元,二等奖20000元。此外,为激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学习、科研与社会活动,学校还设立了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评定标准及奖金额度见学校官方网站的2014年奖学金政策细则。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谷老师、薛老师电话:0577-55870111、55870222 传真:0577-55870123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325060网址:admission.wku.edu.cn邮箱:admission@wku.edu.cnQQ招生咨询群:231407342微信公众平台:温肯招办在线详情
温州肯恩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2015-05-08
温州肯恩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温州肯恩大学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政府举办的中美合作大学。学校致力于“为不同的学生找到不同的发展方向”,引进借鉴美国优质大学的办学资源、理念和模式,紧密结合中国国情与区域经济文化的发展需求,建设一所以学生为本、创新包容、多元发展、特色鲜明的世界级教育水平的国际化大学。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融合中美国际教育教学方法,培养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和事务,具备创新、创造和开拓能力的国际化人才。在发展路径上,从教学型大学起步,以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研究为突破口,向教学与科研并重发展,逐步发展成为具有世界级教育水平的研究教学型大学。在价值取向上,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实行非营利性办学,中美双方均不从中获取利润。第二条 高校名称:温州肯恩大学。 国标代码:16405。 浙江省招生代码:0168。高校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颁发证书:1)温州肯恩大学毕业证书;2)温州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3)美国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三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五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温州肯恩大学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第二章 教学组织第六条 学校引入美国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和事务,具备创新、创造和开拓能力的国际化人才。学校实行美式教育,其中90%以上的课程从美国肯恩大学引进,采用美国原版教材,共享美国肯恩大学教学资源,按美国大学的方式组织教学。90%以上的教师由美国肯恩大学选派或全球招聘,实施小班制全英文教学。教育质量接受美国中州高等教育委员会和中国相关行政机构认证评估。第七条 学生在温州肯恩大学和美国肯恩大学同时注册学籍,原则上四年教学都在温州肯恩大学进行,期间学校组织与美国肯恩大学交换学习项目,学生可自愿报名并自行承担产生的费用。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温州肯恩大学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温州肯恩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第十条 学校设立纪检监察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学校2015年面向浙江、山东、河南、安徽、湖北、河北、重庆、四川、辽宁九个省市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二条 学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5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学校在浙江省范围内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我校2015年开设七个本科专业,分别为经济学(国际会计方向)、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英语(国际英语教学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方向)、视觉传达设计,计划招收500名学生。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在各省市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实施全英文教学,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要求学生对英语有浓厚兴趣。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英语单科分数要求达到85分,其它专业不设英语单科分数线。第十六条 为充分考虑和尊重学生的兴趣和志向,文理类专业新生入校后第一学期末有一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可在我校2015年开设的任一文理类专业中选择。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文理类专业不得互转。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不设专业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第十九条 如出现某一省市生源良好而另一省市生源不足的情况时,温州肯恩大学将对分省计划做出调整,将某些省市的剩余名额调配至另一些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第二十条 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第二十一条 新生录取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第二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五章 收费及奖学金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为:文理类专业学费每学年45000元人民币/人,视觉传达与设计专业每学年48000元人民币/人。教材、住宿及其它学杂费用另行收取。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我校面向2015年新生提供新生奖学金,具体金额标准详见《温州肯恩大学2015年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此外,为激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学习、科研与社会活动,学校还设立了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评定标准及奖金额度见学校官方网站的奖学金政策细则。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招生办公室联系人:薛老师、谷老师电话:0577-55870111、55870222 传真:0577-55870099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325060网址:http://www.wku.edu.cn/cn/admission.jsp邮箱:admission@wku.edu.cnQQ招生咨询群:231407342微信公众平台:温州肯恩大学,温肯_kiwi校园媒体详情
温州肯恩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2016-06-02
温州肯恩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温州肯恩大学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政府举办的中美合作大学。学校致力于“为不同的学生找到不同的发展方向”,引进借鉴美国优质大学的办学资源、理念和模式,紧密结合中国国情与区域经济文化的发展需求,建设一所以学生为本、创新包容、多元发展、特色鲜明的世界级教育水平的国际化大学。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融合中美国际教育教学方法,培养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和事务,具备创新、创造和开拓能力的国际化人才。在价值取向上,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实行非营利性办学,中美双方均不从中获取利润。第二条 高校名称:温州肯恩大学。国标代码:16405。浙江省招生代码:0168。高校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颁发证书:1)温州肯恩大学毕业证书;2)温州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3)美国肯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三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五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温州肯恩大学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教学组织第六条 学校引入美国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和事务,具备创新、创造和开拓能力的国际化人才。学校实行美式教育,其中90%以上的课程从美国肯恩大学引进,采用美国原版教材,共享美国肯恩大学教学资源,按美国大学的方式组织教学。90%以上的教师由美国肯恩大学选派或全球招聘,实施小班制全英文教学。教育质量接受美国中州高等教育委员会和中国相关机构认证评估。第七条 学生在温州肯恩大学和美国肯恩大学同时注册学籍,原则上四年教学都在温州肯恩大学进行,期间学校组织与美国肯恩大学交换学习项目,学生申请成功后可自费赴美肯在约定时间内交换学习。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温州肯恩大学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温州肯恩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第十条 学校设立纪检监察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学校2016年面向浙江、山东、河南、安徽、湖北、河北、重庆、四川、辽宁九个省市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二条 学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6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学校在浙江省范围内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在各省市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实施全英文教学,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要求学生对英语有浓厚兴趣。普通文理类专业不设英语单科分数线,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英语单科要求按照《温州肯恩大学2016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为充分考虑和尊重学生的兴趣和志向,普通文理类专业新生入校后第一学期内有一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可在我校2016年开设的任一文理类专业中选择。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普通文理类专业不得互转。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第十八条 新生录取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第十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及奖学金第二十一条 学校收费为:普通文理类专业学费每学年45000元人民币/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学年48000元人民币/人。教材、住宿及其它学杂费用另行收取。第二十二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我校面向2016年新生提供新生奖学金,具体金额标准详见《温州肯恩大学2016年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此外,为激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学习、科研与社会活动,学校还设立了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评定标准及奖金额度见学校官方网站的奖学金政策细则。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薛老师、谷老师电话:0577-55870111、55870222 传真:0577-55870099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325060网址:http://www.wku.edu.cn/cn/admission.jsp邮箱:admission@wku.edu.cnQQ招生咨询群:231407342微信公众平台:温肯招办在线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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