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本市范围内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合作企业、乡镇(区街)企业、私营企业、其他企业的全部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在职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
企业职工:
异地转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异地转出:身份证原件。
事业单位:
异地转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调动介绍信、劳动合同书、跨统筹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核定单》和个人缴费档案记录单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异地转出:跨统筹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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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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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出:
(1)单位或参保人员填写《温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申报表》,盖章或签名后连同《联系函》提交业务管理员。
(2)业务管理员对《申报表》和《联系函》进行审核后,办理转出手续,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交单位或参保人员。
(3)单位或参保人员将本地社保提供的上述资料提交给对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注:也可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出”的流程办理。
办理时限:企业职工需4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即接即办;
办理费用:不收费。
温州市鹿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金丝桥21号
电话:8844104
温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黎明西路29栋5号
电话:8379136
温州各区县市的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