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驻地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履行报批的手续;
4、出入境办证照片(可在出入境办证部门免费采集)。
5、申请曾持护照加注、其他加注的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6、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有效期不满半年年);
(2)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温州护照网上预约:
1、户籍所在地出入境办证大厅。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翠微大道附近
乐清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景贤路乐北路路口附近
文成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栖云路1号附近
永嘉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上塘镇沙门路1号
2、办公时间
(1)日常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一、办理时限
1、申请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
2、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3、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办理费用
换发普通护照 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