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持有人在温州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过期之前,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1、居住证相片回执
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材料
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2、填写表格;
3、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
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乐清市虹桥派出所
乐清市虹桥镇合兴路187号
0577-62322110
乐清市北白象派出所
乐清市北白象镇交通东路156号
0577-62882009
乐清市乐成派出所
乐清市乐成镇公安西路21号
0577-62557110